影视投资涉嫌诈骗犯罪,如何有效辩护?
关键词:电影投资;投资诈骗; 合同诈骗;诈骗罪
一、影视投资的背景信息
投资拍电影,在普通人的眼里是一项比较高大上的项目。但是,一部高票房的影视作品,需具备三大特点:第一、好剧本、好题材,是一部影视作品成功的基石,近两年获得高票房、受大众喜爱的电影、喜剧类和军事类题材各占据类半壁江山;第二、一线演员,优秀的剧组班底可以使得剧本和剧情更好地展示,从而获得观众认可;第三、成本的控制以及宣传,一般影片的票房要达到制作成本的三倍左右才能回本,恰当控制成本,并创作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并配合行之有效的宣传,广而告之,对于提升票房,同样重要。
影视投资项目的分门别类,(1)影视投资项目类型分为:个人投资项目和机构投资项目;(2)影视类型分为:院线电影、网络电影和电视剧;(3)影视题材分为:喜剧、爱情、动作、科幻、战争、犯罪、惊悚、动画、武侠、剧情、恐怖、悬疑以及奇幻等;(4)认购状态分为:进行中、已结束以及成功项目。
影视投资项目需要了解所投资的电影备案资料、分析报告、宣传资料以及分账计算等内容。但是,即使对所投资的影视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备案查询以及分析,并不能说明该影视投资就是正规的,也可能是山寨的或者是合同诈骗。
吴斌律师认为,在这种类型的文化传媒公司工作的普通主管、业务员及员工,未必都能意识影视项目投资是否真实,所募集的投资款,最终是否流向合同项目下的影视作品。以下我们从刑事辩护的角度,剖析影视投资涉嫌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其有效辩护思路,探讨影视投资项目公司、主管及员工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二、涉案公司与影视出品方存在真实的合同协议≠诈骗
吴斌律师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电影投资项目,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大肆融资,并最终导致投资者亏损,容易陷入刑事犯罪的泥潭;但是,真实的影视作品出品方是为了获得市场投资,将相应的投资份额转让给特定的投资者,从而筹集资金,符合市场交易行为,不应“一刀切”式进行打击。
1.涉案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虚假的投资协议。
四、溢价或者以出卖衍生品的名义出售票房份额≠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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