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广州市某公安分局以陈某某利用承接某大型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的机会实施诈骗为由,对陈某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广强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以后,由李泽民律师牵头,联合吴杰臻律师、黄佳博律师、王如僧律师组成辩护团队,大家分工合作,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权威理论、司法判例后,分别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关于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出具了《恳请贵院对涉嫌诈骗罪一案的陈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之法律意见书》,并与案件承办人员深入沟通关于本案定性的观点。
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陈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案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与广强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深耕个罪化、类罪化、精细化辩护,不懈地追求以极致的专业铸造经典案例的办案理念是分不开的。
以李泽民律师为核心的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快速地对案件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形成了专业的辩护策略及应对方案。
除了专业水准与办案理念,团队律师的默契合作在本案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团队接受委托时,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日,案件随时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情况紧急,时间紧迫,团队律师在确立应对方案后,分工合作,默契配合,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收集、审查证据材料,查找法律法规、司法判例,撰写多份法律文书,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沟通等多项工作。正是在团队的默契配合之下,本案才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本案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正确的诉讼策略得以及时贯彻实施。在检察院承办人员审查批捕的阶段,李泽民律师与团队成员制定了在这一阶段建立有效沟通,尽一切可能阻击批捕的策略。为此,李泽民律师及团队成员快速撰写并形成了本案的法律意见,在案件送到检察院的第一天便与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承办人员最终接受了辩护人的观点,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得以重获自由。
本案系辩护律师在“黄金37天”成功阻击批捕的经典案例。本案的成功,离不开广强所追求极致专业与“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办案理念,离不开以李泽民律师为核心的律师团队的专业、敬业与默契配合,离不开正确的诉讼策略与有效的沟通。
希望本案的成功可以为法治的进步做出有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