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在办理网络传销案中,对收集涉案金额有关的证据的工作十分重视。
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金额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涉案金额的多少是确定案件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重要标准之一,事关是否成立犯罪,而且也会直接影响量刑的轻重。
第二,代偿办案经费。由于网络传销突破地域限制,侦查机关往往需要跨县多地多部门联合办案,办案所需的各种费用十分庞大,部分地区财政无法负担时,这部分费用可能需要通过查获的赃款来消化。
具体的侦查措施方面,办案机关为了查清涉案金额,往往会集中精力调查网络传销案件中的资金流。实践中,一般采取如下三个步骤的措施:
第一步,确定可能涉案的账户。
获取犯罪嫌疑人及其关系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对应账户,同时办案部门考虑到嫌疑人不用自己身份证开户的情况,往往会在查询前通过询问了解其家庭主要关系即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情况,从而有利于逐一筛选,划定查询范围。
第二步,调取银行流水,汇款凭证,获取直接犯罪证据,锁定犯罪事实。
在传销案件中,银行流水,汇款凭证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往往被办案机关用来作为认定下线成员传销金额的证据,也可以用来证明上线成员的传销金额或者违法所得。
第三步,调取其他支付方式的支付信息。
各层级的参与者之间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信息,也是公安机关后期调查的重点。
了解侦查目的及手段有助于辩护律师在审查证据时有的放矢,并且能够及时给出合适的法律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