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税务犯罪

涉雪茄走私,几种常见的行为模式分析

办案律师/作者:    李泽民 吴单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19875115776   时间:2025-02-10   访问量:129

关键词:伪报低报、拆单、水客、免税店、国际邮递

近两年,国内对高档雪茄的需求增加,有关雪茄走私的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在我国海关制度下,雪茄走私案件涉及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由于雪茄既可以是普通商品,也可以是个人自用物品,因不同的定性而涉及不同的税种、税率和应缴税额,相应的刑事风险也有所不同:若定性为商品(货物),应缴税额较高,刑事风险也较大;若定性为物品,应缴税额较低,刑事风险也较低。雪茄定性为货物还是物品,办案机关往往从其走私行为模式予以判断。

目前,境内获取雪茄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从境外雪茄网站购买走国际邮寄,如cigarsofhabanos.com、cigars-of-cuba.com、timecigar.com;二是从边境合作中心的免税店采购自行带回;三是从古巴、西班牙等雪茄原产地或港澳等境外实地采购。从境外网站购买的雪茄,一般走国际邮件渠道入境;从免税店或境外实地采购的雪茄,走一般贸易申报进口或从旅检无申报渠道入境。

基于不同的货源渠道和入境方式,常见的雪茄走私行为模式有以下几种:

1、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拆单(邮寄渠道):

行为人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要求境外网站将同一批雪茄货物拆分成多个包裹直邮,对应不同身份信息的收货人,分散寄送至境内不同地点,从而绕开“一般货物贸易进口”的要求以“个人自用物品”伪报进境,从而以较低的价格和税种、税率报税。

在我国海关制度及税务政策下,雪茄定性为“货物”还是“物品”,对应不同的征税方式和税种、税率:作为“货物”,雪茄的应缴税额包括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综合税率是120.7%;作为“物品”,雪茄只需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是50%,二者的计税数额悬殊。

案例([2022]粤刑终225号):

被告人P某向境外网站“雪茄超市”批量订购雪茄烟,向该网站提供了多个收件人、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由该网站采取低报价格、拆分货物等方式将货物以个人行邮的途径伪报入境,部分货物被海关要求补税后以自用物品低价报税。邮包入境后,P某集中不同收货人包裹并在网上加价销售。

经计核,被告人P某共走私进口雪茄烟23189支,偷逃税款人民币309万元。法院认为,P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案例([2024]粤19刑初59号):

被告人L某多次从香港某某有限公司网站订购雪茄,在某某公司的配合下,通过拆分订单、更改境内收货地址、低报价格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普通货物申报进口的雪茄伪报为个人自用物品,通过邮递快递渠道走私进境后在内地销售牟利。

经核定,被告人L某通过上述方式走私雪茄共计48798支,偷逃税款人民币526万元。法院认为,L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2、伪报品名(邮寄渠道):

行为人将高档雪茄(烟草制的雪茄烟、烟草代用品制的雪茄烟)申报为价值较低的其他物品(烟草制的卷烟、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烟草),进而以较低的价格和税率报税。

案例([2021](湘01刑初38号):

被告人Z某通过网站从香港购买雪茄,在网上下订单时要求网站对其订单拆单分成多个包裹,使用他人姓名、修改收货地址等方式快递寄递收货,快递单上物品名称为“Gentlemen's gift”以逃避海关监管。

经计核,被告人Z某走私入境的429盒各类品牌雪茄涉偷逃税款86万余元。法院认为,Z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3、水客夹带(免税店渠道)

行为人组织水客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在无申报通道,个人多次、少量地夹带雪茄入境。

案例([2024]新40刑初24号):

被告人M某甲在某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下称“合作中心”)免税店做销售,认识了内地烟草客户W某、M某乙、Z某(三人另案处理),上述客户通过微信在M某甲处下单购买雪茄等烟草制品,M某甲以免税店烟草制品批发价格,加上带货费、国内快递运费以及个人利润之后向客户报价。后M某甲自己或者组织水客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客户购买的雪茄携带出区,其向水客支付每份(2条/份)10至15元的带货费,货物带出合作中心后,M某甲联系快递员发往客户提供的收货地址,从中赚取带货费差价。

经计核,M某甲走私的7015包雪茄烟丝计税价格为人民币17.8万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1.6万元。法院认为,M某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4、利用免税额度入境(免税店渠道)

根据《海关对中国出境行李物品管理规定》,港澳居民及因私往来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入境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非港澳旅客,可免税携带入境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因此,一些行为人为组织兼职或专职水客利用个人的免税额度携带雪茄入境。

案例([2024]新01刑初5号):

被告人Y某系某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下称:合作中心)某免税店管理人员,承担日常员工管理、财务等工作。Y某利用国家对合作中心每人每天8000元合理自用物品免税额度的政策,安排免税店员工D某、F某等人通过虚假刷单的方式将应当缴税的4442盒雪茄带出合作中心。后被告人Y某雇佣L某组织“水客”,将应当纳税的770盒雪茄通过虚假刷单的方式带出合作中心,并通过京东快递、客运班车等方式发运给国内收货人。

经计核,Y某安排免税店员工及雇佣他人带出合作中心的雪茄5212盒,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法院认为,Y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5、伪装藏匿入境(境外实地渠道)

在境外实地采购的雪茄,一般走国际船运从港口入境,对于一些停靠时间短的国际货船,港口海关的检查往往较为宽松。因此,一些行为人与国际货船的船员或水手合作将雪茄伪装、藏匿于食品、衣物等其他合法货物中,再利用停靠、卸货的时机走私过关。

案例([2021]沪03刑初138号):

被告人X与施某(另案处理)共谋,由X利用担任中远某船水手的工作便利,在船舶停靠德国汉堡港时,用事先从施某处收取的欧元购买施某先前订购的雪茄54盒,后随船偷运入境。被告人X在中远某船舷边把装有雪茄的两个箱子交接给施某,后由施某偷运出海关监管区。同月24日,XXX收取好处费人民币5400元。

同样手法,被告人X为宋某(另案处理)购买了指定的万宝路牌香烟210条,后在中远某船舷边吊装给宋某安排的小船,被告人X收取好处费美元3400元。

经核定,被告人X通过上述方式走私雪茄、香烟等,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7万余元。法院认为,X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总体而言,涉雪茄走私案件中,走境外网站邮寄是最高发的渠道;在实务中,上述五种走私行为模式又可以细分为多种具体情形,如降低邮寄频率,不断变换收货人身份和地址信息,利用海关退运政策多次发货,甚至与知名境外转运公司合作低报伪报入境。

结语

从多起涉走私雪茄案的咨询和办案经验来看,当事人主观上往往存在偷逃税款的动机,但对因此可能导致的刑罚严重性并不太清楚,后在“省一点税能怎么样”“买回来自己抽/送朋友的有什么关系”“用自己额度帮朋友带入境没事”等错误想法下牵涉入案。

因此,从辩护的角度,在主观要件之外,当事人及辩护人可重点从海关缉私程序、取证合法性、雪茄完税价格计核依据等角度入手,综合全案梳理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进而争取理想的案件效果。


成功案例
  • 两罪变一罪,一罪获轻判 两罪变一罪,一罪获轻判 2024-05-23
  • 办案札记||走私普通货物案当事人回国自首后,30天内成功取保 办案札记||走私普通货物案··· 2023-08-01
  • ​何天云律师办理的两起走私案30天内成功取保 ​何天云律师办理的两起走··· 2023-07-27
  • 走私辩护团队新增三件“低报价格”走私案获得相对不起诉 走私辩护团队新增三件“低··· 2023-02-03
  • 成功案例|亲办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获不起诉 成功案例|亲办走私普通货物··· 2023-01-30
  • 不起诉|谢某某涉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一案 不起诉|谢某某涉嫌虚开用··· 2022-03-08
  • 不起诉|陈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不起诉|陈某某涉嫌虚开增··· 2022-03-08
  • 轻判||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辩护手记 轻判||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 2020-06-02
  • 不起诉|A某涉嫌走私毒品罪 不起诉|A某涉嫌走私毒品罪··· 2022-03-08
  • 取保候审|A某涉嫌走私毒品罪 取保候审|A某涉嫌走私毒品··· 2022-03-08
  • 取保候审|郑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取保候审|郑某涉嫌走私普··· 2022-03-08
  • 不起诉 快讯||抑郁症患者网购管制药品被指“走私毒品”,终获不起诉! 不起诉 快讯||抑郁症患者网··· 2022-03-08
  • 取保候审|A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 取保候审|A某涉嫌走私国家··· 2022-03-08
  • 发回重审|湛江W某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 发回重审|湛江W某被控走私··· 20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