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3日上午,小李(化名)家属经过熟人几番介绍联系到马泽恩律师,来到广强律师事务所跟马律师讲述了整个案件情况,从家属了解到情况信息非常有限:
1.涉案罪名;
2.拘留时间在五月十九日;
3.可能是“仙人跳”事件。
据马律师的经验判断,此类案件不属于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形,没有37天的黄金救援期,侦查机关很可能在刑事拘留7天内向检察院呈捕,所以时间非常紧迫。
不巧的是,本案发生在广州疫情最严重的时候,马律师马上联系看守所,看守所告知只要没过去中高风险地区只需要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碰巧马律师的核酸检测报告还在7天有效期内,于是赶忙预约了当天下午的会见。
第一次会见非常顺利,从当事人处基本了解到整个事件的全过程,马律师当即判断该案件属于典型“仙人跳”,没有犯罪事实,无罪可能性大。由于时间有限,马律师向当事人强调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简单分析该案无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告知当事人下次会见时间后随即离开看守所。
第二次会见安排在次日,第一次会见后马律师梳理了整个案件的时间线和法律要点,第二次会见时通过再次了解一些细节,基本可以从男女双方事前、事中、事后行为确定无罪要点,进而和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
第三次会见是在马律师得知案件呈捕之后,案件呈捕后一般检察院会提审一次当事人。比起侦查机关,检察院的提审更加有针对性,这次会见主要是跟当事人重申案件重点和提审注意事项。
会见当事人后,马律师在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后,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在得知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后,通过案管部门联系到经办检察官,马律师将案件属于“仙人跳”的事实依据、双方事前、事中、事后行为的法律分析跟检察官进行详细陈述,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
等待批捕结果对家属来说是煎熬的,内心也起起伏伏。中途接到检察官电话询问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马律师认为本案属于仙人跳,没必要和解。
终于,在侦查机关提起批捕的第7日下午5时点半,经办警官电话通知马律师,该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人可以接走了。马律师随即将此消息通知当事人家属,电话那头家属连连表示感谢。
至此,案件已经取得阶段性的办案成果!
对待每一个案件,我们始终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立足于真相,为每一个无辜者争取一线光明,为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附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