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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因当庭提出缓刑请求被检察官取消认罪认罚,合理吗?

办案律师/作者:    李泽民 李蒙  原创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2-23   访问量:773


认罪认罚后,因当庭提出缓刑请求被检察官取消认罪认罚,合理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虽是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繁简分流而设置的重要制度。但是,它确确实实给当事人提供了能够争取更为轻缓刑罚的道路。然而,在司法实务中,我们看到很多案例,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但凡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辩解,或者向法官请求适用更轻的刑罚,则有可能“激怒”检察官,检察官动辄则以“当事人反悔”来撤回或者取消认罪认罚。

此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反而束缚了当事人的手脚,成为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签具结书,要面临严重的处罚,签了具结书则意味着不能再开口为自己辩护。

事实究竟如何?又该怎么看待认罪认罚后的从轻请求?下文将通过一个案例为您一一讲述。

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小张,大学毕业后,到了一家药企做了医药代表,平素很活泼,脑子也很灵光,又能吃苦,是公司市场销售的一把好手,与他交往的人都夸他是个做生意的好苗子。

某年春节,小张返乡回到老家,村里的年轻人都回来了,村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于是大家便搬出落了好几层灰的麻将机和扑克牌桌,趁着过年时节好好放松一下。闲谈之中,大家都感叹在外务工时,也常盼着周末可以找个地方,找几个朋友一起打打牌、聊聊天,可惜没时间,更没有放心的场地。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张心想,自己跑医药代表也结识了不少人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村里的年轻人有周末放松的需求,那些常年伏案工作的上班族,不少也有打牌放松的需求。自己何不找一块场地,买几张台子,弄个棋牌室,不仅能给大家提供个方便,也方便维持客户关系,自己还能从中获取一些额外的收入,何乐而不为?

说干就干,小张迅速找好了场地、装修、布置,向大家提出邀请,逐渐地人越来越多,场子越来越热闹,小张于是又找了几个朋友一起帮忙。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打非活动中,小张的棋牌室也被查了。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小张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小张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件被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后,很快迎来了开庭,开庭时小张很紧张,对于公诉人的一些问题回答的很不流畅,一些事实细节也记不起了,公诉人对他的当庭供述很不满意。

到了量刑辩论环节,小张提出希望法院对其适用缓刑的请求,闻此言,公诉人表示因为小张的供述与请求,与认罪认罚具结书形成了根本矛盾,属于是庭审中反悔不再认罪认罚的情形。于是,公诉人当庭建议对小张取消认罪认罚,不得享受从宽待遇。

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一审判决小张犯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小张很迷惑,他认为自己一直都是认罪认罚的,庭审时因琐事繁杂、记忆失误,仅仅几句话与事实不相符,只是想要请求法官考虑对自己适用缓刑,怎么就被取消了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到底能不能取消?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小张的脑海。

二、认罪认罚不能被随意取消

认罪认罚从宽,也被称为中国版的辩诉交易,其与辩诉交易之间的异同,本文不做阐述。既然称之为交易,那就理应允许交易终止或者取消,不过由于认罪认罚交易过程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公权力——公诉机关,另一方是个体——被追诉人,因此该交易的取消、撤回规则应当适当偏于保护被追诉人,也即不能允许公诉机关随意取消、撤回。

(一)认罪认罚可以取消和撤回

2019年,两院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认罪认罚意见》)第十一节专门规定认罪认罚的反悔和撤回,其中撤回认罪认罚(在实务中也被用做取消认罪认罚)的基础是当事人反悔,也就是当事人不再认罪认罚时,检察院可以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取消当事人认罪认罚从宽的待遇。

2021年,《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庭审中反悔不再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了解反悔的原因,被告人明确不再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人民法院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撤回从宽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相应情况。

这一规定更是明确了,检察院可以撤回从宽量刑建议,但是前提是“被告人明确不再认罪认罚的”。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认罪认罚是可以被撤回和取消的,但是前提是当事人反悔,且当事人明确反悔。换言之,在当事人没有反悔或者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反悔时,认罪认罚就不能被随意取消!

(二)认罪认罚不能被随意取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是赋予公诉机关权力,而是赋予当事人权利,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为当事人做认罪认罚,严格遵守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公诉机关的义务。

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第三十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且犯罪嫌疑人未反悔的,人民检察院不得撤销具结书、变更量刑建议。除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不真实、认罪认罚后又反悔或者不履行具结书中需要履行的赔偿损失、退赃退赔等情形外,不得提出加重犯罪嫌疑人刑罚的量刑建议。

也就是说,认罪认罚可以被取消,但是只能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不能因为当事人表述不准确,想要更轻缓的刑罚就径行取消或撤回其认罪认罚。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提出缓刑请求属于“认罪认罚后又反悔”吗?因缓刑请求被取消认罪认罚,这样做合理吗?

三、因缓刑请求被取消认罪认罚,不合理!

请求适用缓刑,或者说请求进一步从宽就是“不认罚”、“反悔”表现吗?那我们接下来要问到底什么是认罚?

(一)认罚是“忍受”,而不是“悦纳”

很多认罪认罚的案件,庭审时,当事人都会提出希望能得到更为轻缓的刑罚,或者实报实销,或者适用缓刑,或者是减少刑期和罚金,但是每每当事人当庭提出从宽的请求时,难免会遭遇检察官和法官的诘问:你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你现在又要求进一步从宽,你到底认不认罚?

本文认为:认罚是“忍受”,而不是“悦纳”。换言之,认罚的含义,并非当事人认为检察院所提的量刑建议是“最合适”、“最让自己开心”的刑罚,而是当事人认为这是其能接受的最重的刑罚

这种心态下,追求进一步从宽并不意味着“对于处罚不再认可和接受”,而是“如果你判我原来的(具结书上的量刑建议),我认了(或者说‘忍’了),但是如果你给我更轻,我当然更认!”

因此,本文认为认罪认罚可以再要求从宽,这既符合人性,也符合司法现实——有些案件虽然认罪认罚,但是法官依然会给予更重或者更轻缓的刑罚。

(二)量刑建议不等于宣告刑,实刑的量刑建议也有缓刑的判决

从认罪认罚案件的实际判决来看,既有比之具结书量刑更重的,也有比之具结书量刑更轻的,当事人请求再从宽符合这样的司法现实。

实践中有很多案例,认罪认罚之后,法官认为量刑畸轻,因此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了当事人更重的刑罚;

另外,也有一些认罪认罚的案件,法官认为认罪认罚从宽的幅度过小,最终判决给予了当事人更轻的处罚,比如判决无罪判决、判决定罪免罚、建议实刑判决缓刑等等情况。

如(2020)冀10刑终104号G某非法经营罪案判决书所载:

一审公诉机关依据被告人G某认罪认罚的情况,提出对被告人G某的量刑建议为三到五年,辩护人提出了对被告人G某从轻量刑并判处缓刑的意见;一审法院就辩护人的量刑意见当庭征求了一审公诉人的意见,原审公诉人表示对辩护人的量刑意见没有意见。一审法院对G某适用缓刑进行社会调查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原审被告人G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本案即属实刑的量刑建议最终当事人获缓的适例。

(三)缓刑等从宽的请求合法、合情更合理

正如法律没有禁止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权一样,法律也并未禁止认罪认罚案件的当事人行使自行辩护权,那么当事人当庭提出希望进一步从宽处罚的请求就不是违法的,除非其明确表示对于量刑建议不认可、不接受,否则就不应当以其提出进一步从宽为由取消其认罪认罚。

在许多当事人看来,庭审是决定其命运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禁止他们在庭审时表达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渴求——希望得到法律更为轻缓的处罚,那么无疑是冷酷的、绝情的、难以理喻的。因此,从人情的角度看,即使当事人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应当允许其提出进一步从宽的请求。

允许认罪认罚当事人提出进一步从宽,并不会带来更多的审判负担,因而也是合理的。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的是实现繁简分流,现在当事人获得了量刑优惠,但是依然为自己行为辩护,且提出进一步从宽的请求,判决后还有可能提出上诉,这样势必使繁简分流的目的落空。

本文认为,这一观点不当地限制了当事人的权利,而且并不会促成繁简分流目的的实现。因为即使当事人认罪认罚后一言不发,他的辩护律师也可以依法为其做无罪辩护,庭审的各类程序依然是无法省略的。通过限制当事人的请求想要实现繁简分流,无异于缘木求鱼。

综上所述,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允许当事人进一步请求从宽合法、合情更合理。

四、结语:认罪认罚后也不必“躺平摆烂”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刑事辩护业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办案人员、当事人乃至于一些同行,都会感叹认罪认罚让刑事辩护律师更加无用武之地了,显然一幅“摊手无奈”的样子。

本文认为,这种态度大可不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又一大利器。因为它一个方面给当事人更清晰的预期:认罪认罚后形成确定的或者有幅度的量刑建议,另一方面给了辩护律师更多的底气:由于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公诉机关的限制,理论上,辩护律师可以毫不顾虑地展开自己的辩护。

当然想要达成以上两个美好的期望,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认罪认罚不能被随意取消,认罪认罚后提出进一步从轻请求不能被认为是“不认罪”。因为只有这样,当事人才有稳定的预期,辩护律师也才能大展手脚。

而这样的期待并非“天方夜谭”,因为文首被判开设赌场罪的小张,虽然一审因为供述不准确且请求缓刑被取消了认罪认罚,但是在其以“不当取消认罪认罚”上诉后,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又重新与检察院在二审达成了认罪认罚。虽然,没有得到缓刑的适用,但是小张也勇敢地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渴望,并且在律师帮助下,也保留了认罪认罚的从宽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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