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我们如何避免唐山事件的重演
本月10日,网友发帖称,在唐山某路烧烤店内,数名男子暴力殴打四名女子,该事件一经上网就成为舆论场的焦点。日前九名行为人已被逮捕,四名被害人均无生命危险。
关于涉案人员将受到哪些惩罚,相关的讨论已经“前人之述备矣”,故本文不做涉及。本文旨在探求作为个体的我们如何避免唐山事件的重演。
此事件中,本文主要围绕两大主体:被害人、加害人。本文将从各自的角度来提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的意见:
一、被害女子——安全防范很重要
注:该部分只是基于作者认知的社会现实做出的理性建议,旨在为被害人提供保护自身安全的建议。
从犯罪学角度来看,作为个体,被犯罪人、犯罪行为选中是不幸的,要如何避免陷入危境和及时脱身是被害人应当学习的第一门课。
(一)避免进入危险情境——勿立于危墙之下
情境犯罪学认为,犯罪一般要满足有动机的犯罪者、合适的目标与监控者不在场。作为潜在的被害人,我们能够掌握的就是不让自己成为合适的目标,不使自己落入犯罪可能产生的境遇中,也就是我们小时候时妈妈常交代的放学早点儿回家。
因此,避免自己成为受害者的第一条要义就是尽量少出入此类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如酒吧、舞厅、治安不佳的街区。
其次如果有出入类似场所的必要和需求,请结伴同行,并且最好是有男性陪伴——使自己不成为危险情境下的合适被害人,这样可以减少不法分子的觊觎,也可以为自己的安全增加一道保险。
(二)如何及时脱身——逃避不可耻且有用
天有不测风云,我们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丧心病狂的行为人选中。被纠缠、骚扰之后,该如何脱身呢?
就像《功夫》里周星驰那样的小混混选择对手一样,加害者往往会选择哪些看起来很弱小的人进行施暴。而且根据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男性的力量都大于所有女性,也就是男生的下限差不多等于女生的上限。所以请务必牢记在没有万全的把握下不要直接与对方起冲突,逃避不可耻且有用——没必要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烂人身上。
研究显示,忽略年龄差异不计,身高体重同等的情况下,女性的上肢力量差不多是男性的60%左右,下肢力量是90%左右。所以女孩子遇到危险赶紧跑路是科学的。
特别提示:即使练习过搏击、跆拳道、女子防身术,如果没有实战经验也不要贸然出手。男性的爆发力、力量、体重等差距具有“一力破万巧”的效果,贸然反击还可能激怒歹徒,适得其反。
除了跑路,还建议女性准备防狼喷雾、冷钢防身梳等物品,当然这种东西也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务必要做到一击致命(至少也要使对方短暂丧失加害能力),然后尽快逃走,并呼救。
不得不遗憾的说,作为潜在被害人的弱者,我们能做的很有限,首先是避免自己进入危险情境;其次通过约伴同行、适时出行不至于使自己成为危险情境中合适的被害目标;再者,当我们被不幸选中时,一定记得尽快离开,不要贸然起冲突;最后,准备一些必要的防卫物品,学习一些适用的防身技巧,即使起了冲突也要尽量保全自己。
二、施暴男子——做人要有品,酒后要有度
关于涉案男子的处理没什么好说的,我国有一套完整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做人有品,酒后有度。做人的事我们不便指指点点——尊重女性、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喝酒的事倒是可以谈一谈。欢愉小聚愉悦身心,酗酒滋事害人害己。酒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但是可能是人际冲突的导火索。
醉酒后,人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往往会急剧下降,也就是对于客观事实认识有误差,而且管不好自己。试举几例酒后滋事案例以警世人:
(一)在N某故意伤害一案中,N某与被害人W某为同宿舍工友,一日在宿舍喝酒后因琐事两人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N某将W某所持撬棍抢下,并用该撬棍击打W某左肩部、左腹部,将W某打倒。后W某因遭棍棒样致伤物打击左上腹部致小肠破裂,终致感染中毒性休克死亡。法院判决N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在X某故意杀人一案中,X某饮酒后驾驶轿车,在某处与被害人Q某发生刮蹭。Q某躺在轿车前方抓着前保险杠不让走,随后Q某被X某的同伴及围观人员拖开。X某趁机强行驾车离开,Q某见状挣脱众人继续追赶。X某驾车红绿灯停车等候时,被Q某追上。Q某躺在车前方,X某倒车三次后驾车前行,Q某被碾压致死。因获得当事人家属谅解,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决X某犯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酒后人处在亢奋、混沌的状态,脑子一热很容易引发恶性暴力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情绪管理和个人修养,酒是我们情绪的放大镜,如果你是悲伤的,那面前酒杯里荡漾的就是忧愁痛苦;如果你是欢喜的,那樽中盛的便都是梦里笑靥。酒后行为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冰山一角,如果我们平素注意个人修养,酒后偶有失德也无伤大雅。
当然,能控制自己的酒量就再好不过了。天气渐暖,喝酒撸串、闲谈小坐其乐融融,但是一旦失控,就花式醉酒、洋相百出甚至于违法乱纪。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伤害他人情法难容。莫把酒后任性当理由,一时冲动必定付出惨重代价。饮酒需适量,切记莫贪杯!
三、结语
唐山打人事件因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嚣张令人触目惊心,而今已经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4个年头,凶徒宵小依然存在漏网之鱼,我们首先应当在个人层面避免此类事件的重演。
作为个人,我们可以通过情境选择、及时脱身避免自己成为被害人,更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提高自己的素养、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自己成为加害人。保护自己、约束自己才有自由、平安、幸福的生活。